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适用于直接接触药品和从事公共场所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管理及本公司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责任人:公司全体人员。内容:
1、办公室负责公司卫生检查,养护组负责环境卫生、仓储卫生工作的实施,质量管理部配合办公室进行监督检查。
2、各部门岗位员工负责所在部门、岗位的卫生工作。
3、办公室负责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安排,每年必须检查一次。
4、建立卫生值日制,责任落实到人,坚持每天小扫、每周中扫、每月大扫相结合的卫生保洁制度。
5、营业场所应保持清洁、明亮,样品陈列柜保持整洁美观、陈列有序、分类清楚,柜内无其他物品,样品陈列尽量以空包装盒为主,并定期调换。
6、库房内外场地整洁,无杂物、无污染源;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药品无灰尘,放置防虫、防鼠等设施;
7、拆零用包装设施、工具应保持卫生清洁,并整齐存放于“包材存放区”,发货所有用品应保持清洁卫生,仓库内禁止吸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7、全体工作人员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个人仪表应整洁卫生。
8、办公室负责制订健康体检计划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发现有传染病、精神病以及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新进员工体检合格后方可安排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