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坚持“规范”与“优化”并举,日前安徽省药监局出台《关于在全省药品监管领域推行“监督+服务”模式的具体举措》(以下简称《具体举措》),进一步创新涉企行政检查监督方式。
《具体举措》坚持将服务贯穿于药品监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注重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监管,构建监管服务一体化的新机制。
一是注重事前防范,推动“执法端口前移”。强化“预警服务+常见问题指导”,完善药品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会商工作机制,着力梳理研判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把归集的风险问题转化为涉企普法的重点内容,帮助行政相对人强化违法风险防控意识,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是推行事中说理,体现执法温度。规定审评审批、行政检查、执法办案过程不同阶段和不同环节的服务要求。审评审批注重规范办事指南的一张“明白纸”作用,推广开展现场检查“延后一小时”服务企业工作,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行政检查注重检查与规范同步推进,结合检查重点内容以及发现的风险点开展“现场教学”活动,为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出意见建议。执法办案注重在立案、调查、告知、决定等环节,讲清违法事实、法律规定、判定标准、裁量权适用等内容,保障行政相对人了解执法依据和权利救济的途径。
三是做好事后跟踪,提升执法效果。落实案件回访机制,对已办结的药品违法案件,及时组织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回访了解情况。健全整改核查机制,跟踪指导行政检查中需要行政相对人整改的事项,重点帮助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以查促改、以改促规范的闭环。健全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守法经营案例的正向引导作用和违法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优化信用修复机制,搭建信用修复办理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同步做好信用修复问题解答,助力失信企业重塑信用。